第二胎分娩有什么征兆该注意什么

2023-06-04 10:51:33 来源:互联网

自从国家开放二胎政策开始,很多小夫妻就开始了二胎计划,随着二胎预产期日子越来越临近。那么,二胎分娩前的征兆有哪些呢?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一些二胎分娩的征兆,希望对大家有用哦。

二胎分娩的征兆分析

第二胎的分娩征兆一:子宫底下降

如果二胎妈妈在二胎预产期快到时感觉胃部轻松,胃口大开,食量增加,这很有可能是由于子宫底下降导致的,子宫底下降会伴随产生上腹部变轻松、呼吸更顺畅、胃部受压感减弱的表现。


(资料图片)

子宫底下降的影响:

易致尿频

子宫底下降后,会压迫二胎妈妈的膀胱、直肠,使妈妈易频繁产生尿意、便意,出现尿频、大便次数增多,便后便意不尽的诸多情况。

下腹部坠胀

二胎妈妈的子宫底下降后,胎儿胎动会相应减少,下腹部会出现坠胀感,还会伴有腰酸腿痛、阴道分泌物增加的症状。

第二胎的分娩征兆二:见红

二胎准妈妈分娩前几天的典型征兆还有见红。见红这种现象出现是由于临产前孕妈妈子宫收缩,宝宝的头开始下坠,子宫内口胎膜与宫壁分离,有少量出血,这种出血与子宫黏液栓混合,自阴道排出,称为见红。子宫收缩前或当中,阴道可能会流出一些混有黏液、呈现鲜红色或暗红色的血丝状分泌物,主要是子宫颈在变薄、变软中产生微血管破裂所致。 二胎分娩前见红表现为粉红色、褐红色的粘稠液体,或是分泌物中出现血丝。

注意:

二胎准妈妈如果见红的表现只是淡淡的血丝,没有很多出血量,则需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的活动量,平时不要太累,不要进行剧烈运动。如果二胎准妈妈见红的表现为大量出血,出血时伴有腹痛的情况,则应马上就医。

见红出现的时间一般在分娩阵痛一天前出现,也可能在产前几天或产前一周就反复出现见红现象;见红这种症状是分娩前最常见的症状,因此将其作为二胎分娩前的征兆也较为可靠。

第二胎的分娩征兆三:破水

二胎准妈妈如果流出羊水,就代表离二胎宝宝出世已经很近了,这种准妈妈阴道流出羊水的现象被称为“破水”。二胎妈妈破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子宫收缩增强,子宫内压力增大,导致子宫的开口大,宝宝头部下降,胎膜破裂,羊水流出,羊水呈清亮淡黄色。子宫收缩加强使子宫腔内压力增高,促使羊膜囊内清凉淡黄的羊水流出,破水后一般很快就要分娩,此时产妇千万不可直立或坐起以免脐带脱出,应立即采取平卧姿势,家属应迅速将其送去医院。

注意:

破水也是二胎分娩前的征兆,二胎妈妈破水代表宝宝很快就会出生,这时应注意,二胎妈妈应平躺,不要站立或坐起,如果此时去医院,则在车上也应平躺,坐着或站立容易导致脐带脱出,会给胎儿及妈妈带来危险。

第二胎的分娩征兆四:便意跟腹痛

便意增多

对于二胎分娩前的征兆,孕妇还可以从排便方面来进行观察。怀孕晚期胎儿的头部伸入骨盆内,这个时候不仅仅会感觉到胸部以上格外的轻松,对子宫附近的膀胱和直肠产生压迫,于是刺激便意和尿意增加。因此孕妇在怀孕晚期的时候要注意,如果频繁的出现小便增多的情况,这个时候就表示你的宝宝就要出生了,因此要做好分娩前的准备措施

腹痛

要生产的前几天,会出现不规则子宫收缩、下腹部疼痛的状况,一开始间隔时间可能是20分钟,之后越来越不规则,准妈妈此时可以借助走路、休息减轻疼痛。这种疼痛不会造成子宫颈扩张,所以称为假性阵痛,表示它离真正生产还有一段时间。

分娩的临产孕妇的感受

宫底下降:宫底高度开始下降,减轻了对横膈膜的压迫,孕妇会感到呼吸困难减轻,胃的压迫感消失,食欲增加。

腹坠腰酸:胎头下降使骨盆受到的压力增加,腹坠腰酸的感觉会越来越明显。

大、小便次数增多:胎儿下降,压迫膀胱和直肠,使小便之后仍感有尿意,大便之后仍有肛门坠胀。

分泌物增多:自子宫颈口及阴道排出的分泌物增多。

胎动减少:胎动此时不那么明显,不要为此感到不安,这是由于胎位已相对固定的缘故。但如胎动减少明显或持续12小时仍然感觉不到胎动,应马上接受医生诊断。

体重增加停止:孕妇可以出现体重停止增加,有时甚至有体重减轻现象,这可以是胎儿发育成熟的标志。

子宫发生频繁的、不规则阵痛:即假宫缩。从孕28周开始,腹部会时常出现假宫缩。如果孕妇较长时间的用同一个姿势站或坐,会感到腹部一阵阵的变硬,这就是假宫缩,其特点是出现的时间无规律,程度也时强时弱。临产前,由于子宫下段受胎头下降所致的压迫刺激,假宫缩的情况会越来越频繁,如果宫缩缩短到5到10分钟一次,应马上接受医生诊断。

见红:从阴道排出含有血液的黏液白带称为“见红”。一般在见红几小时内应去医院检查。但有时见红后仍要等1~2天,有时是数天之后才开始出现有规律的子宫收缩。

第二胎分娩的注意事项

(1)不管孕妈妈是第一胎分娩还是第二胎分娩,分娩前都会有宫缩症状,此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2)二胎分娩如果是顺产,则是否侧切需要看产妇产道的弹性及胎儿的情况,如果产妇的产道弹性差、胎儿的头很难露出,则需要侧切;如果顺产时测出胎心减速,则需要及时侧切来保证胎儿的安全。

(3)二胎时腹痛应提高警惕。一些孕妈妈在怀二胎后会出现频繁的腹痛现象,这是由于第一次妊娠的子宫瘢痕愈合不良,当宝宝的月份大些后,肚子也会随之变大,此时子宫内的压力增大,严重时子宫可能会从第一次分娩的瘢痕处膨胀破裂。因此,二胎的准妈妈肚子痛应格外注意及时就医。

(4)二胎的准妈妈应留心胎儿的胎动情况,如果分娩前胎儿出现死亡,则24-48小时内,胎儿的胎心会减少至消失。建议二胎的准妈妈当胎心有所减少时,就及时到医院就医检查,及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5)建议二胎妈妈预产期前两周住院,以免临近预产期时,瘢痕性子宫破裂,发生危险。

(6)二胎妈妈临产前,家人应尽量陪伴,避免妈妈独处,以免突然破水后发生危险。

(7)二胎妈妈分娩前,应注意避免恐慌、焦躁、紧张情绪,情绪对分娩的顺利与否有很关键的作用,家人应陪伴在妈妈身边多多安慰。

(8)二胎妈妈分娩前,应避免饥饿,保存体力,因为分娩过程会消耗大量体力,有的产妇还会在分娩时大出血或者精力耗尽。为了二胎妈妈的健康及安全考虑,千万不可让妈妈在分娩前吃不好、吃不饱。家人可在临产期多准备一些易消化、有营养的食物,方便二胎妈妈随时补充体力,避免妈妈饿着肚子进产房。


二胎的产假最新规定

第十四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第十八条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婚生二胎的产假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第62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可见,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单位都应当无条件批准。但根据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90天以外的另外给予晚育妇女30天的晚育产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是不能享受的。

已婚女职工,200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2006年生育一女孩,并依法享受了国家规定的产假。2009年2月,该职工又怀孕,且其夫妻双方不符合当地生育二胎的条件。后经用人单位劝其流产未果,张某于11月向单位请假回家待产,要求休法定产假并支付产假工资。

其次,张某生育二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故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5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各省(市、区)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了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福利)、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待遇,即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不能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总之,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胎的产假待遇

1、产假工资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准妈妈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哺乳期内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每个工作日内哺乳时间工资应该照发。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3、生育津贴

中国很多省市地区都规定了单位必须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如果你所在单位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表现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数额取决于你所在地区的生育保险政策和单位按照规定确定的您本人的社保缴费基数。女职工生育后,可以去相应的社保机构领取生育津贴,这部分的福利的作用也相当于产假工资,只是为一次性领取。

4、怀孕女职工不能被随意开除和降低工资

《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以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5、女职工正常产检的不扣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还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关键词: 产假 二胎 女职工
分享: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2015-2022 魔方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8928号-48   联系邮箱:315 54 11 85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