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公共营养师证书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职业技能补贴,金额一般为1000-2000元,需要满足失业保险缴费时间、证书等级和申请期限的要求。
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取得公共营养师证书(目前开放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的考生,可在证书颁发后6-12个月内申请补贴。补贴标准因证书等级和地区而异:
四级(中级工):补贴约1500元/人(如广州);
三级(高级工):补贴约2000元/人(如广州地区)。
证书持有人还可享受职称晋升加分、个人所得税扣除等附加福利。
申请补贴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缴纳失业保险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申请当月应保持企业参保状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不得申请)。
证书有效性
需持有2017年1月1日以后颁发的2017年1月1日以后颁发的四级或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同一职业同级补贴同一职业同级补贴终身申请只有一次。
申请时限
自证书核发之日起申请应在12个月内提交,逾期无效。
材料准备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证书原件及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提交申请
至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办理(部分省市支持网上申请)。
审核与发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证书和参保信息(约10-15个工作日);
补贴通过后,直接汇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或社保卡。
注:地方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如上海三级补贴可达2500元),具体需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