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2011年2月2日,某法院审理了一起团伙抢劫案,案犯是15个平均年龄不到20岁的年轻人,最小的仅15周岁,他们通过网络认识后,为弄钱吃喝玩乐,结伙抢劫。这一案例对青少年成长的启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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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坚持内圈交往,避免外圈交往    
B.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C.自觉抵制社会生活中的消极影响
D.认真学法,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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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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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魔方格专家分析,试题“2008年2月2日,李沧法院审理了一起团伙抢劫案。案犯是15个平均年龄不到20岁的年轻人,最小的仅15周岁,他们通过网络认识后,为弄钱吃喝玩乐,结伙抢劫。这一案例对青少年成长…”主要考查了你对  【预防违法犯罪】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