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2012年3月5日,洋浦中学16岁的初二学生小陈和小符因没钱上网玩游戏,就从窗户爬进学校老师的办公室,搬出4台笔记本电脑,价值3万多元,3月7日,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他们的行为
①.触犯了刑法,依法应受刑罚处罚
②.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行为
③.是严重不良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
④.是一般违法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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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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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魔方格专家分析,试题“2012年3月5日,洋浦中学16岁的初二学生小陈和小符因没钱上网玩游戏,就从窗户爬进学校老师的办公室,搬出4台笔记本电脑,价值3万多元,3月7日,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他们的行…”主要考查了你对  【法律的本质、特征、作用】【违法与犯罪】【依法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