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收割队和征粮队征集的一切粮食,应按下列基础进行分配,首先应分配必须数量的粮食,以满足当地最贫苦阶层对粮食的需求。所征集的粮食不应移走,而应留在当地,所有蓁的粮食应立即无条件地送往粮食收集中心,这批粮食的分配,应由省粮食委员会根据上级指令执行。 |
——列宁《关于收割队和征粮队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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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 纳税后剩余的一切粮食、原料和饲料,农民可以全权处理,可以用来改革和巩固自己的经济,也可用来提高个人的消费,用来交换工业品、手工业品和农产品。允许在地方经济流通范围实行交换。 |
——前苏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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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1)材料一、二反映的分别是列宁在苏联实行的什么政策? |
(2)这两种政策从内容上看有何不同这处,产生的影响是否一样? |